北京凌通盛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凌通盛泰否极泰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生效公告

文章来源:凌通盛泰发布时间:2021-04-16

尊敬的出资人

北京凌通盛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凌通盛泰否极泰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成立之日起,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根据《凌通盛泰否极泰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通过补充协议形式对该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对业绩报酬进行变更。原来业绩提成“盈利部分的 20%作为业绩报酬”,现在改为“超过年化收益 3%盈利部分的 20%作为业绩报酬”。具体变更条款请见补充协议。

 

并已经完成了补充协议的签署并于2021年4月16日生效。

特此通知!

 

 

北京凌通盛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214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