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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经济学(29):精神商品价值无客观标准因人而异(下)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02-17

物质性商品,在同一时点上总有一个客观且唯一的内在价值,然而,在精神商品历史性的打破了价值的唯一性,同一个精神商品在同一时点,面对不同人的时候,价值是多种多样的,没有统一的单一的客观价值。我自己说这段话的时候都感觉到很不习惯,很不适应。多少年来某个商品在同一时点,总有一个唯一的客观的价值,今天我们所研究的精神商品,再也没有什么客观的唯一的价值了,夸张点说精神商品的价值几乎是每个人想怎么定就怎么定,因人而异,随心所欲。无论我们是不是适应它、习惯它,这都是真实的现实!

我在以前的章节中提到的有很多精神商品,采取的销售方式是拍卖,比如古董、文物、艺术品、名人用过的器物大量使用拍卖,这是因为这些精神商品对于不同的人价值是不一样的,其价值随不同主体的主观心理感受不同而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拍卖的机制恰好能够选出那些心理感受最强烈愿意出更高价格的人,通过拍卖把精神商品的价值最大化。假如这些商品有一个客观的统一的内在价值,大家买的时候都按照这个统一的内在价值出价,就没有拍卖的基础前提了,拍卖的销售模式前提一定是各个主体认为这个商品的价值不一样,你才可以拍卖,如果大家都认为有一个相同的客观内在价值,价高了买家不买,价低于卖家是不卖的!

回到演唱会,当王菲演唱会落幕后,音乐评论家与王菲粉丝发生了严重对立和对抗,专业音乐评论家在否定王菲演唱会没有艺术价值的同时,费解为什么没有艺术含量的演唱会得到了那么多粉丝的追捧,获得那么高的门票收入?粉丝则说:“我们高兴就是最高评价标准,王菲让我们高兴我们就觉得演唱会有价值,演唱是不是符合某个艺术标准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们不是为了某个艺术标准才来听音乐会,我们是为了内心的高兴,为了回忆过去的美好岁月未了,为了和自己偶像在一起。音乐会让我们都得到了这些,我们非常高兴、非常满意,因此演唱会非常成功,非常有价值。”艺术评论家和王菲粉丝的对立是两种价值标准的对立。艺术评论家代表的价值标准认为某个商品、某种服务都有一个客观的唯一的评判标准,不符合这个标准就是不好的、没有价值的。而王菲粉丝们的评判标准是以我为中心的,是以我的心灵和情感感受为中心的,我高兴是价值评判的唯一标准。演唱会价值标准不在消费者心外,不在消费者的精神情感世界之外,能让我高兴、让我获得了美好回忆就是有价值。粉丝不承认统一的客观标准作为唯一的价值来源。专家觉得不好、觉得一文不值,那是专家的事儿,跟我没有关系。我觉得有价值,觉得价值连城就有价值。

这里涉及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精神商品的价值来自于消费者,是消费者在消费时赋予的,不是商品的客观属性所决定的。王菲演唱会的价值只能由演唱会现场的听众,根据他们的主观体验和感受来决定,听众说好就是好。从这个意义上讲,极端情况下可以说没有到现场听音乐会的艺术评论家,没有评判王菲演唱会价值的资格。因为这种演唱会作为精神商品,价值的评判者是由具体的直接消费者来决定的,而不是依据一个脱离了具体的人,无限抽象的高度统一的客观原则决定的。只有价值受脱离具体人的抽象客观原则评估和决定,无关的非消费者才可以拿这个客观统一的价值标准来评估。精神商品的价值不是受脱离具体人的某种抽象客观原则评估和决定的,是由商品的具体消费者决定的,是由商品胡具体消费者主观心理感受赋予的。因此,如果你不是消费者,那么在逻辑上不具有对这个精神商品估值的资格。这是精神商品价值评估的显著的重要特点,非消费者没有资格来评定精神商品的价值,消费者的出价就是精神商品的价值,精神商品的价值是在消费者消费时赋予商品的。精神商品的价值产生于消费环节,不在制造业和生产环节产生,而是在消费环节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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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商品所以有这样特点,是因为精神需要是一种满足主观心理需要的需求。主观心理需求天生就是千差万别的,天生就不是统一的,天生就是因人而异的!精神商品价值因人而异的特点源于精神商品的价值是商品激发出的消费者心灵体验和主观感受,这种被精神商品激发出的心灵体验和主观感受,从属于每一个不特定的人,很难让不同人的心灵体验和主观感受一致,消费者的心灵体验和主观感受具有多样性和不统一性。这一本质特点导致同一商品对于不同消费者的价值不同,同时,不同消费者产生相同的的心理和精神需要时,用于满足不同人相同的心理和精神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也是不同的。当我们希望得到快乐时,不同的人满足此种快乐需求的具体方式是不同的,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通过体育运动获得快乐,有的人通过歌舞娱乐获得快乐,有的人通过喝酒获得快乐。体育运动、娱乐、喝酒最终的价值都是在消费者内心创造愉快的心灵体验和主观感受,但是对于不同的人效果不一样,让喜欢体育运动的人通过喝酒不仅获得不了快乐,而且会让喜欢体育运动的人产生痛苦,反过来也是一样的。这就是我在前面的章节中曾经提出,物质性商品的产业结构经过充分的竞争,最终必然走向寡头垄断。精神商品的产业结构虽然经过无限充分竞争,却不会走向寡头垄断,而是形成了一种大量个性化经营者同时存在的离散产业结构的深刻原因。在精神产业有强大竞争优势的经营者虽然可以获得较多的收入和利润,但数量众多的中小个性化经营者长期有滋有味地活着,不会被大企业兼并。为什么精神产业会出现这样的产业结构?答案就是精神商品的价值是具体消费者主观决定,因人而异没有统一的客观标准;物质商品的价值由商品的客观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劳动消耗决定,具有客观唯一性,物质性商品到底好不好是由客观标准评价的,与消费者的主观没有关系。这个客观标准独立存在,市场中任何一个经营者在生产商品之前,就知道什么商品是最好的、是消费者喜爱的,任何经营者都知道把商品生产成什么样消费者会喜欢、会购买。只要按照预先独立存在的客观价值标准去生产,同时把成本降低质量做好创造出物美价廉高性价比商品后,这样的商品就可以获得无数消费者的喜爱,占领无限大的市场,以至于垄断整个产业。

物质商品的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不考虑商品对自己心灵的影响,或者说消费者不根据自己的主观偏好和精神状态选择商品,而是根据物质商品的性能、质量以及性能价格比选择商品,商品的性能、质量以及性能价格都是客观的!物质性商品能不能得到消费者喜爱,决定于商品本身的物质性能和性价比,那些能创造出高性价比的优质产品的企业,会获得几乎所有消费者的喜爱,从而垄断市场,使产业竞争结构走向寡头化。物质产业必然走向寡头化的深层次原理,来自于物质性商品价值标准是客观的,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经营者,只要按照这个客观标准把产品做的又好又价廉,就可以获得无限多的市场,就可以垄断市场。关于这一点我用亚当斯密所举的那个著名的生产针的案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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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发现随着分工被引入生产,在人力和其他资源不增加的情况下,产量大幅增长,导致每一根针的成本大幅下跌,于是企业可以以较低的价格销售仍可获利。我们假设该企业的针是全世界价格最低的,于是只要这家生产针的企业保持质量最好且价格最低,其产品就可以占领全世界的市场和需求,其他企业将被挤出市场,该企业将垄断全世界针的供给,针的产业结构进入寡头垄断。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因为针这个物质性商品在买卖过程中,消费者买的是针的实用功能,只要你能缝衣服且你的价格比所有竞争者低,消费者就会买你的针。在买针的过程中没有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的主观心理状态和喜好来决定买谁家的针。除了物理性能和价格之外,消费者没有其他考虑因素。只要能缝衣服就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剩下的就是一个价格问题了。没有人说我是一个艺术家,我买的那个针必须要代表我艺术家的身份,或者是爱好艺术的性格特征,没有人用针来表达自己的个性和情感。全世界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的人,选择针的原则完全一样买都是物美价廉!每一根针提供给消费者使用价值是缝衣服,消费者在买的时候就是看你能不能缝衣服,是不是好用,是不是能用得长久?之后就是考察你的价格,在性能和价格上取得优势的企业,可以无限地占领世界上所有的消费者,于是就导致了针这个产业充分竞争之后,被一个或者几个生产企业所垄断。

在选择物质商品时,消费者没有什么特别主观的心理和精神需要,消费者会不会买这个商品,完全是由这个商品的物质属性和价格决定的。经营者不需要考虑消费者特殊的心理需要,在不考虑消费者主观特征的情况下,按照客观的质量标准,客观的价值标准创造出优质产品就可以实现对市场的占有。在市场竞争中消费者主观心理体验和精神感受没有太大的作用,甚至完全没作用。由此消费者主观心灵的差异和精神特征的差异不影响物质商品的销售!这是物质产品产业结构最终走向了寡头化的根源。

我们在看精神商品,为什么在精神产业,它没有形成像物质产业那样的寡头垄断的产业结构而形成的大量存在的多种个性化经营者的局面,本质原因就在于精神商品的价值,并没有一个客观标准,而是完全依赖于消费者的主观心理体验。经营者没有办法按照某一提前存在的统一客观标准来生产自己的商品。消费者的主观心灵体验、主观精神世界是千差万别的,为了满足这种千差万别因人而异的主观需要,就必然需要生产者用千差万别的商品来满足千差万别的需要。由此精神商品的生产者必定是为数众多,不能被单一的生产者生产的单一商品满足。

下面我用人买到针后,生产刺绣工艺品为例,说明为什么精神商品不能走向寡头垄断,而是形成了大量个性经营者。刺绣工艺品主要是满足人美化生活的精神需要,其价值主要受到刺绣工艺品对消费者心情和心理感受影响的决定,受到消费者的喜好、兴趣、精神状态、文化心理特征的决定,凡是能让消费者感受到美好心灵体验的刺绣工艺品,消费者就认为其有较高价值,就会出大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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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绣工艺品本身是满足人美化生活和精神需要,因此受到消费者心理和精神文化的影响,刺绣工艺品没有绝对客观的价值评估标准,其价值标准因人而异,受到了消费者主观爱好、文化背景心灵感受的决定,不决定于物质成本和劳动消耗。由于人的文化背景和心理特征、审美观、差异巨大,这导致刺绣工艺品对于不同的消费者没有统一的价值。对于为数众多的消费者,有的喜欢动物图案的刺绣,有的人喜欢山水图案的刺绣,喜欢动物图案的消费者不买山水图案的刺绣,而且喜欢动物图案刺绣的消费者,也受到文化背景的影响,比如中国文化中乌鸦是不吉利的鸟,所以刺绣作品上如果出现了乌鸦图案,那么在中国就几乎没有可能卖出去,但在中国以外的市场,刺绣作品上如果出现了乌鸦图案并不影响销售。与乌鸦同是鸭科动物的喜鹊受到中国人广泛喜爱,很多刺绣作品上有喜鹊的图案,这种作品在中国文化圈内就会有大规模销售,而且卖个好价格!如果刺绣作品上出现了乌龟在中国一件也卖不出去,但在日本会大受欢迎,可以卖高价钱!因为乌龟在中国文化里代表极具侮辱性的意思,而在日本文化中代表长寿。

因此,生产精神商品的企业其商品本身没有独立客观的价值标准,精神商品价值决定于消费者的心理、情绪、爱好。一个社会里不同文化背景、心理特征、兴趣爱好的人形成多个小群体。企业不能够用一个产品把全世界的消费者的需求都满足,只能多种商品、多个企业来满足为数众多的小群体的需要。于是导致了精神商品生产企业不能实现寡头化,精神商品的产业结构无法形成垄断,出现了大量经营者同时存在的局面。比如唱歌包括摇滚、流行歌曲、美声歌曲还有民歌,民歌里又有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民歌。我们无法在歌唱领域找到一个风格被所有人都喜欢,单一或者几个演员满足所有听众的情况是不存在的,众多的歌唱演员服务于特定的群体,每个群体不交叉,喜欢美声的不爱民歌,喜欢民歌的不爱摇滚。

精神商品产业结构的非寡头化,而是多样化,从表面上可以用需求多样化来解释,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心理特征、不同精神状况的人需求不一样,但这只是表面原因。本质原因是精神商品是一种满足主观心理需要的需求,主观心理需求天生就是千差万别的,天生就是多种多样的,天生就不是统一的,天生就是因人而异的!精神商品需求的主观性本质,导致了需求因人而异多种多样。是需求主观化导致了需求的多样化,需求多样化,再导致了供给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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