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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通国学院21-331《孟子》:《公孙丑上》第2章27

文章来源:凌通国学院发布时间:2021-12-18

凌通国学院21-331《孟子》:《公孙丑上》第227

“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某个行为或是说话有“不慊于心”,外在的行为要跟旁边的这个心相称,一个心,一个兼,义行、美言,都要跟你的志向、诚意相配,否则,“则馁矣。”你的气养不起来。馁就是衰败。因为内心无诚,即使外在有义行、美德,气也是馁于无形之中。

因为心最能耗气,心能够暴气。集义,要配合着心。

而义袭呢?也就是有善举而无善心。并非如告子所说,只管把言搞好了,内心自然跟着好。告子是不是这样说?“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他把心好不好的条件归结给言,这个言包含言跟行,举止、义行都已经含在内了,事实上并非如此。心和外显的行一开始就要一致,不是等外显的行做好,心才好的,没有,一开始做心跟外显的行就要一致,否则气就衰败。

在《哥林多前书》里面,说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把我的财富拿去敦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甚至把我的生命都捐出来了。却没有爱,我内心很多怀疑,我内心很多恐惧,我怀着因为我这样做所以就能够上天堂的目的。仍然与我无益。你看看,他说钱都舍光了,连生命都舍了,可是你的心却没有一点为众生设想的大爱,那么你纵然是这样做与我无益,既不能成佛,也不能长养法身,对谁都没有好处。

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所以我说告子不知道义,因为告子所谈的义是义袭。因为,一开始他就在心的前提另外立了ー个条件,在心的外面,所以是义袭。刚刚说捐了好多财富,甚至舍了性命,他还是义袭。以其外之也,因为它在心的外面。告子说“不得于言,勿求于心”,先言而后心,分明是把义行和心拆成两件事,所以说外之也。外于心,就是义袭,跟心不合,那么他的气就会衰败。

有投资者问董宝珍老师:董老师你讲的我全明白,也都能接受,但是为什么我就是放不下心呢?心里面总是有担忧。

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于,那个“相信”的想法是从董老师那里“拿来”的,但是对于董老师的心怀天下之心,他却并没有接受,也就是说他接受的只是“能赚钱的那一部分”,只得了董老师思考的行,而未得其神。所以也终究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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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8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