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通国学院20-154《论语》:【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子路无宿诺。】
孔子说:“可据片面之词就能断案的,大概只有仲由吧。” 子路承诺什么事,没有隔夜的,马上就办。
古代审案的程序,原告说了,被告还要说,这叫“两造”。《周礼》有具体规定,先取两券,把原告被告的陈述分别写在上面,开庭之后,再用一个书契,将判决写在上面,这就是前券后契,两券两契,少了一个,就不合程序,可以说判决本身就不合法,不能生效。
“券”和“契”,都是最严肃、分量最重的东西,是重要凭证,比如现在咱们的证券,是凭证。古代最厉害的有铁券,皇上给发一个铁券,是免死金牌,皇上承诺,犯了死罪也可以原谅一次。“契”呢,契约的契,也是很严肃的,不能违背的。
“券”,书于简牍,常分为两半,双方各执其一,以为凭证,后用纸帛书写。《说文解字》这么解“券”:“券,契也。……券别之书,以刀判契其旁,故曰契券。”
审案毕,原告被告各拿到一片,竹片或者木片,上面有自己的陈述,也有法官的判决。
折狱之法,前券后契,必得两具,“券不两具”,谓之单辞,单辞“不治”,不能下判决。“契不两具”,叫不能举契,也不能判决。
子路怎么判案不守程序:“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原告说完,他只拿到一片,被告的陈述他根本都不听,他就判决了。孔子说:能这么干的,恐怕只有子路吧?
孔子这是夸子路呢,还是批评子路呢?
历代解读,一边倒的都是夸。我比较奇怪的是连张居正都夸!张居正说:
人之争讼者,各怀求胜之心,情伪多端,变诈百出……盖仲由忠信明决,惟其有忠信之心,故人不忍欺;惟其有明决之才,故人不能欺,此其所以言出而人信服之,不待其辞之毕也。
张居正也知道,争讼之人,情伪多端,变诈百出。但是一见到子路,他们都讲实话了。因为一来子路忠信,人们都不忍心骗他,二来知道他明察秋毫,也骗不了他。他经验丰富,聪明绝顶,只听一面之词,就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马上就能做出判决。